律师成功案例
王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姜培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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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服务 40人
江苏-南通
主办律师
从业12年
王某骑电瓶车回家,陈某驾驶摩托车从后面跟上并从侧面将其撞伤,致其面部、肩部多处受伤,造成十级伤残。因陈某是手肘碰撞的王某,故两车均没有碰擦痕迹,但当时有目击证人,可是交警部门并未询问证人,便作出了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证明。通过诉讼,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把事故责任争取到了主次责任,为当事人争取了几万余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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