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有篇文章说是因社保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同导致享受不了工伤待遇,这里还想告诫一下那些用别名或者与身份证名字不同在公司上班的朋友:请在看到这篇文章后,尽快改为身份证名字,且确认之前用别名的事实(需要公司盖章)。
前天代理一个当事人,其就是觉得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不好听,故改为另一个名字。其在公司上班有5年之久,但是最近因为公司效益不好把其辞退了,并不给以补偿。其就申请劳动仲裁,当其找到我时,我看过他的申诉状和提供的工资单后,觉得公司不承认其为公司员工的可能性非常大,败诉的风险也很大,就主张其调解,其诉求的3万块钱赔偿金,最后调解为公司支付5000元消灭其与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