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与白某某离婚案
案件简介:
李某某(女)与白某某(男)于2013年5月16日由于白某某犯罪而诉讼离婚,李某某特委托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来处理本案,律师在与李某某多次会晤后制订了详细的诉讼方案,最终顺利地帮助李某某实现自己的诉愿。
案件回放:
李某某系一名离异女士,与白某某于2008年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二者关系发展迅速,并于2009年3月26日闪婚。婚后双方因为无住房,故与白某某父母住在一起。双方由于身处两地,加之婚前恋爱时间较短,相互缺乏了解,婚后摩擦较多,而且白某某经常无所事事夜不归宿,李某某对其多次劝说无效,感情已经走到悬崖边缘。2012年,白某某假借征婚名义骗取他人钱财,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目前仍处于服刑期,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李某某对其已经彻底绝望。基于以上事实,李某某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与白某某解除婚姻关系。
本案在庭审中,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白某某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原告自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