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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遇劫求救 售票员回应我怕死
更新时间:2010-10-14
乘客遇劫求救 售票员回应我怕死
发表于:2009-08-11 13:17:58 阅读 64 次

作者:海都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9-8-11 2:47:00 · N本报记者尤燕姿 谢明飞 实习生 张清清 文/图 老过裤兜被割开
  本报讯 乘坐班车从晋江金井到泉州,在车上只剩3个乘客的情况下,50岁江西人老过的裤兜突然被割开,里面的2000元钱被抢走。他自称,当时,他要求把车开到派出所,但售票员回应称:“你不怕死,我怕死。”

  事发后,晋江池店派出所介入调查。对此,泉州客运中心站怀疑,老过乘坐的是一部私人营运的车辆。

意外起 裤兜突然被割破

  当日中午12时10分许,老过搭上了从金井开往泉州的班车。他是从江西来看儿子的,儿子在晋江金井某部队工作,现在他要回家了,准备到泉州坐火车,临走前儿子还给了他2000元。

  他回忆,上车时,车上乘客很多,他就坐在乘务员后面,2000元藏在左边的裤兜里。大部分乘客在石狮晋江下了车。行驶到泉安中路时,车上又有几名乘客下了车,车门还没完全关好,意外就发生了。

  当时车上就剩3个乘客,他感觉到其中一个坐在后面,另一个站在他旁边,突然,裤兜“刷”地被割破了,一只手从他的裤兜里把钱掏了出来。

  他一个转身,一手抓住掏钱的手,两人互相拉扯起来。接着,他还试图一手伸向前面的售票员,并大喊:“把车门关住,开到派出所去”。售票员的回答让他心都凉了:“你不怕死,我怕死。”

  紧接着,另一个男子接过钱,用刀子顶着老过的腰说:“如果动一下,就捅死你。”两个抢匪都是年轻人,20岁出头,老过觉得很心寒,只好放手,眼睁睁看着两人抢走自己的钱下了车。

慌乱中 只记下车牌尾号

  老过边说边撩起衣服,左后裤兜裂开了一道口子,内里都露了出来。“腰带是和歹徒拉扯时被扯断的,要是他们没有刀,我也许能制服他们……”出身部队的老过说。

  老过说,劫匪下车后,班车继续行驶着,一直开到刺桐大桥时,老过才拨打了110,此时已经是中午12时38分。该班车并没有把他送进车站里,而是把他载到坪山路一个加油站,就甩下了他。

  在慌乱中,他只记下了班车车牌的最后3个号码“668”,还记得车后挡风玻璃上贴着一个大大的“6”字。他只好沿途问路,走到了刺桐大桥头。最后,池店派出所民警赶到刺桐大桥,把老过接到派出所里做了笔录。池店派出所陈警官说,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当事车 疑是私人承包

  昨日下午,在查询了金井至泉州的车牌尾号为“668”的班车后,泉州市客运中心站站长值班室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称,金井至泉州的专线里,没有这部车,这辆车不属于车站管理,也就没有进站,是一部私人的车辆。“目前,晋江有很多这种私人营运的车”。

  昨晚6时30分许,记者电话连线了晋江市交通局运管所稽查队。稽查队工作人员黄先生告诉记者,只要是营运的班车,就都是有公司单位的,只不过有些车公司承包给了个人,一般来说,营运的车辆都是进站的,但也不排除有些车辆没有进站、偷偷营运的现象存在。黄先生说,由于已经下班,无法查询到这部班车的信息,将于今日查询并予以回复。

律师称 可向运输公司追偿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认为:当乘客买票坐上班车后,就与运输公司或是车主达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合同生效后,车主或运输公司就有把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乘客老过在车内发生了被抢劫的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或运输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公安机关破案后,乘客老过可直接向抢匪追究赔偿责任,在公安机关未侦破此案前,乘客老过也可以直接向车主或运输公司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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