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王某委托我处理一个案子,具体是他的车去年在山亭发生一个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数人受伤,他愿意在保险之外出2万元,但是对方认为太少不同意,现在,对方已经起诉,并且马上开庭。
接受委托后,我依法办理了手续,到法院复印了案卷材料,询问了当事人,发现对方起诉漏了另一个车主(原告本人)以及该车保险公司,经过仔细分析后,写出确凿的意见,及时与主审法官联系,由于准备充分,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马上认识到原告诉状不妥并且漏了被告,便通知原告以及代理人到法庭,他们来后,也认识到不妥,并且,我方提出的追加被告(另一家保险公司)正确,并且能减少他们的损失,对他们同样有利,他们当场更改诉状,当然,开庭另通知。
事后,在我与原告以及代理人的交流下,很快达成协议,王某在保险外赔偿对方1万元,此事,他们之间就此了结,没有争议,原告对王某撤诉。
王某对我的工作很满意,即友好解决了问题,又给他大幅度的减少了赔偿。
我的心得:对案件再多一份细心,就会多一份希望。接受案件后,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去办,每付出一份力,感受都不一样。在以后的案件办理中,还需更加的细心,给予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心用力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