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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225公斤K粉,未获极刑
更新时间:2010-09-03
台湾人徐某模走私、运输225公斤K粉一案,经涂明忠、刘娟二律师出色辩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3日作出一审宣判:徐某模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二位律师和徐某模的家属均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整理人:助理张倩雯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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