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常卫东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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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被铁栅栏围挡业主可起诉邻居拆除吗
更新时间:2014-06-19
常律师:
您好,我系某小区的业主,我所居住的楼东侧是小区公共绿地。前不久我发现该绿地被邻居冯先生用铁栅栏围挡封闭。于是,我一直与冯先生进行协商,主张对该绿地的共有使用权,至今未果。我觉得,冯先生的围挡行为不合法、不合理,严重影响我对该绿地的使用。请问,冯先生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维权?
答:业主私占小区公共绿地其他业主有权起诉维权 侵占小区公共绿地,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小区内的共有部分被单位或个人私自占用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应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如果物业制止不了,小区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的管理规约,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冯先生的做法不对,您可以要求小区物业对冯先生的行为进行制止,如果小区物业不管或制止不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链接: 《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物权法》第83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法》第51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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