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李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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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充分、有力,当事人最终得以轻判
更新时间:2014-05-11

刘某原籍系豫西某县农民,20137月到豫东某市打工。2013夏天的一晚上,刘某醉酒后到某公园休息至午夜,醒来时看到一卖淫女在招揽生意,就尾随至无人处对其实施了抢劫和强奸后被捉拿归案,李政律师接受其委托担任刘某的刑事辩护人。

李律师在接手此案后,认真审阅案件卷宗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三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对整个案情了然在胸。经过分析,李律师认为:虽然刘某所犯罪行均为重罪,但其捕前无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初犯和偶犯,且是酒后失控的激情犯罪,被害人在午夜拉客,这是受害人的严重过错,也是刘某激情犯罪的主要诱因。在抢劫的数额方面,也是仅价值几百元的山寨手机和几十元现金。被害人在事发后,原并未有意报警,但由于自己的衣服全部被刘某拿走,无法回家才不得不呼救,进而报警求助,所以被害人所受精神伤害和刺激较小,有原谅加害人的可能,从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打下基础。在确定辩护思路后,李律师积极联系刘某的直系亲属,了解到刘某全家系豫西农民,父亲早年病故,有一个妹子已经出嫁。自身刚结婚一年多,有一个半岁的女儿,一家五口的生计全靠刘某打工和母亲在家种田维持,刘某被刑拘后家中经济来源基本中断,根本无力赔偿受害人。让其母亲和妻子出钱赔偿基本行不通,经过努力,和刘某的妹子妹夫取得了联系,李律师对其说明赔偿受害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果不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将不会取得受害人的谅解,社会危害性就比较大,刘某将会被重判,估计刑期应在十年以上,由于其结婚仅一年左右,其妻子可能因为刑期过长而与之离婚,这样的结果是妻离子散。在李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刘某的妹夫和其另一亲属愿出钱赔偿受害人并缴纳罚金。在做当事人家属工作的同时,李律师也积极与受害者沟通,降低其对赔偿的期望值:不是加害人不给,而是无力,狮子大开口的结果只能是对方一分不赔,最终双方在一万元内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为开庭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使刑事辩护取得良好效果,李律师仔细研究、认真准备,写出了长达近字的辩护意见书,从刘某的犯罪动机、诱因、危害结果等六个方面为刘某的犯罪和量刑提出了充分的辩护意见,最终辩护意见被公诉人认可、被法庭基本采纳,一审刘某被法庭从轻三年判处刑罚,刘某认罪服法,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判决生效后,李律师又积极做刘某妻子的思想工作,细算刘某的刑期帐,指出如果刘某能认真改造,取得减刑,在4年后能被释放是很有希望的。在李律师的说服下,刘某的妻子放弃了离婚的打算,使一个家庭得以维系,同时也使刘某能安心劳动改造。

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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