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化名)于2012年9月份贷款买了一辆宝马X5,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上人员险、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花费过万元,10月份与一小型客车相撞,邓某负次要责任,车损评估为48万。邓某向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同意按车损30%赔付邓某,让邓某向事故另一方追偿70%的损失。无奈,邓某以保险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开庭时,保险公司以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车损险赔偿按事故责任的大小来赔偿,不同意全部赔偿邓某车辆损失。作为邓某方向法庭提出了意见及法律依据,最终,法庭采纳了原告方的意见,全部赔偿了当事人车辆的损失。后保险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总结,只要律师充分的准备,找出有利于我方主张的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相信法庭会明辨是非,给出公正的判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
投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