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孙表华律师担任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询价和网下配售的专项法律顾问
孙表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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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服务 1.96万人
湖南
高级合伙人律师
从业23年
湖 南 金 州 律 师 事务 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A区802室 传真Fax:0731—85231168 联系人: 孙表华 手机:13874872612 邮政编码:410015 网站: http://www.hnqylawyer.com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杨建伟律师、董敏律师、孙表华律师担任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询价和网下配售的专项法律顾问。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重要提示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9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60元/股,发行数量为3,95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7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09年12月7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09年12月4日公布的《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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