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单位工作的王某下班途中,被私家车撞倒,最终成为“植物人”,交警大队认定对方全责。在此期间,王某家属多次与肇事者商谈赔偿事宜,但肇事车辆只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十万,所以对方声称只在保险范围内赔偿,随即,王某爱人找到律师,委托代理索赔事宜,律师接受委托后,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立即去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起诉的同时,积极与肇事者沟通,在律师的斡旋之下,肇事方在开庭前主动拿出二十万先行支付。此案后经法院判决,肇事方向王某赔偿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