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尚勤团队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11
好评人数
170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调解是最好的结案方式
更新时间:2013-09-17

【编者按】


无休止的诉讼,不会过多的给您增加什么..掌控证据,理性思考,快速做出决断,是真正胜诉的最好策略。适度放弃,也许我们会得到更多……..



以下案件是笔者迄今遇到的金额最小,但庭审程序最复杂的一个案件,下面向大家介绍如下:



案情简介:


2010年中国XX第二工程局(以下简称二局)将其在天津XX区还迁小区一期主体结构工程的全部劳务项目(含装饰工程及部分材料购买、租赁)分包给上海XX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又将其承包的项目以内部承包的方式转包给3个自然人包工头(每个包工头下面自行带领一些劳务工人)。委托人为其中一个包工头赵某的代理人,他承包的项目为:一期结构48#、50#、51#、52#、53#楼的土建、水电安装。


涉案工程于2011年5月2日验收合格,劳务公司给赵某出具了结算单并打了欠条,但是至2012年春节劳务公司仍不支付劳务费,赵某带领劳务工人找到二局,二局项目负责人在欠条上签字并约定了付款期限,但是没有兑现。


2012年春节后原告赵某委托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徐福云、郭一强律师代为诉讼,被告为劳务公司、二局。正常情况下,该案件诉讼应该很简单,但是并非如此:


首先、劳务公司在应诉通知后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目的拖延时间;一审驳回后又上诉至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根本没有到庭,实际自己就清楚案件的管辖不存在问题,但是时间已经拖了半年了。


其次、庭审过程中,由于法官采取的简易程序,没有明确举证期限,导致庭审异常混乱。今天开庭交一份证据,下次开庭又拿一份,而且质证坈长无序。更为戏曲化的是,劳工公司提交了一组对原告非常有利的证据:“涉案工程赶工增加的人工费50万元”,该费用明确属于赵某及其所带领的劳务工人所有。为此我们提出追加诉讼请求。


其三、二局在北京仲裁委向劳务公司提出仲裁,要求撤销包含50万在内的与原告相关的结算,并向法院提出中止审理申请书;


其四、我们得知情况后向北京市仲裁委发函说明案件真实情况,天津XX法院也向北京市仲裁委提交了立案证明,该立案证明还未到仲裁委,我们就得知二局已经撤诉了。


其五、劳务公司以原告迟延工期为由提出反诉,反诉金额和我们诉请的数额差不多。双方的合同大家很清楚是无效的,劳务公司的请求明显于法无据。但是就是为了达到不给原告钱的目的,故意采取的对抗的措施。


劳务公司系挂靠关系,视为个人,另外由涉及工程的非法转包。我们暂且不考虑合同的形成及合法性,但是就欠款部分来说,法律规定了明显的付款期限,2011年5月3日验收后的次日,对方无论采取什么手段拖,均毫无意义。而且每拖一天,都要支付欠款数字的贷款利息,确实不明智。


可喜的是2012年10月份,劳务公司终于不想再继续下去了,主动找我们协商,很快三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 徐福云


版权属于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所有,不得转载!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