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刘建华律师
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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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受伤踢皮球,律师介入快速赔付
更新时间:2013-07-20

2012年12月,郑某到应朋友之邀到宜昌一大型化工厂的工地从事房屋钢梁焊接工作。承接该钢梁焊接业务的是借用武汉一公司资质的向某,与郑某焊接钢梁同时施工的还有另一从事安装工程的某工程队。某日,郑某站在行车轨道上焊接钢梁时,从事安装的某工程队的一工人驾驶行车时将郑某的左脚足弓压伤,郑某险从5米高的房梁上掉下来。

郑某病休治疗48天后出院,3个月后鉴定为十级伤残。郑某的户口为宜昌郊区农村。事发后,该安装工程队的负责人秦某先期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向某仅到医院看望过郑某后就不再过问此事,而秦某则带着工程队去外省从事其他业务。郑某只有找向某,而向某则推脱要求郑某去找秦某。如此三月过去,郑某无路,只好找到本律师。

经详细询问案情后,本律师认为案件事实没有问题,关键是主体的问题。即告谁,由谁赔付更有利。当事人郑某只有向某的电话。经案件分析,本律师认为通过向某直接向秦某索赔有利于减少诉累,快速赔偿。本律师拨通了雇主向某的电话,阐明律师观点,希望向某配合律师收集对方的证据,因为郑某相向某可以主张雇佣侵权,要求向某承担雇主责任,向某承担后像实际侵权人秦某追偿;郑某也可以直接向实际侵权人要求赔偿。作为劳动者的郑某社会关系等均弱于雇主向某,因此要求向某配合查找秦某的相关证据资料将比较方便。经本律师和向某多次沟通,向某同意配合,并带领律师深入化工厂工程部查找到秦某工程队的相关资料,并获悉该工程队还有几十万的质保金未结算。律师充分准备后,迅速起诉,秦某工程队一接到法院开庭传票,立马通过法官找到本律师要求调解,后在法官的帮助下,该案在开庭前得到调解,秦某所在工程队赔付郑某8万余元。郑某、向某均对律师的工作感到钦佩和赞叹,法官也感到办案效率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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