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镇高才律师
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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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办理涉案金额过亿刑事辩护第一案
更新时间:2013-06-08

荆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185,514,684元;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涉案金额5,154,972元,经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于2012年2月17日依法逮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两个亿,这岂不是通天大案!

湖北盛华律师事务所镇高才律师受托为其辩护。

2007年9月,房产开发项目资金严重不足,文某的房地产公司未经银行审批,采取以支付高息为条件,3年时间里共向61名个人或单位吸收资金185,514,684元。截至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尚有10087万元不能偿还。

该公司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10年9月周某等3人以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作出了裁定,对其相关财产予以保全。但文某某仍让工作人员将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予以销售,收取现金5,154,972元。

公诉机关以上述事实向审判机关对文某某提出指控。

镇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被告人,走访了知情人,查阅了卷宗材料,经过深入了解案情,全面分析,找到了为被告人作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的四个辩护突破口:

一、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及到公司向3家典当行抵押借款5673万元,是一种民商事行为,虽有违反行政法规之嫌,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二、涉及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案标的额4229万元,因为法院已作民商事处理且已结案,再以犯罪提出指控,缺乏法律依据;

三、文某某向亲友和公司内部员工借款152万元,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四、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法院认为,辩护人的抗辩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年4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一审宣判后,法院当即释放了羁押的文某某。当被告人走出高墙时,他和亲属对镇律师吃透案情的成功辩护感激不尽,直赞镇律师不愧为“荆松律政大腕”!

数罪并罚涉案金额过亿依法应重处,吃透案情抗辩理由正当辩护获支持。松滋有史以来涉案过亿元的刑事辩护第一案,镇高才律师的成功辩护,广传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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