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阚某某被指控受贿1100万元,一审判决两年有期徒刑。
田东海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贵州-贵阳
主办律师
从业18年
田东海律师受委托,为“贵州省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周某某等人重大受贿案(贵阳晚报等报纸曾报道)的当事人之一阚某某“特大共同受贿一案”(受贿金额:1100万元)担任“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一审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一审开庭时,贵阳市小河区检察院指控阚某某与周某某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犯受贿罪,并指控阚某某向省公路局的总工程师王某某行贿120万元,犯行贿罪,应数罪并罚。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田东海律师提出:阚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阚某某主观上与周某某没有受贿的共同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与周某某共同受贿的行为等等观点。同时,阚某某送钱给王某某,不是阚某某的个人行为,是受中铁隧道集团的委托,不构成个人行贿。

小河区法院最后采纳了田东海律师的辩护理由,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阚某某犯受贿罪和行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法院认为:阚某某主观上与周某某没有受贿的共同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与周某某共同受贿的行为等等观点。同时,阚某某送钱给王某某,不是阚某某的个人行为,是受中铁隧道集团的委托,不构成个人行贿。

一审法院最后判决:阚某某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田律师出庭为**县某公司总经理郭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辩护
0人浏览
田律师受委托,担任**县“发改局局长”廖某某“受贿案”的二审辩护人,
0人浏览
田律师担任**县“*局局长”廖某某“受贿案”的辩护人
0人浏览
田律师为*县“常务副县长”蒋某某受贿案辩护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