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7月X日,陈某的朋友林某与李某、王某赌博,输赌资近2万元,后林某怀疑他人出老千,向陈某寻求帮助。陈某将为李某骗至海珠区某休闲中心,拘禁近3日,要求其退还赌资,期间并多次使用暴力。三日之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陈某家属委托彭长虹律师为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辩护人。彭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调阅案卷,发现陈某在此案中是为从犯,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