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一个劳动纠纷案子,成功帮助单位驳回了对方的恶意诉讼。王某某本是部分股东的联络人,其职责是帮助这部分股东监督公司的运行情况,其自身的工资为股东支付。但是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注册的时候没有合适人选,单位曾用过身份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过,职责是总经理。后来由于其在单位监督运营,因而出现过很多出差记录,且熟知企业内部事务。原告抓住这些有利细节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工资上百万元。
由于其实际关系为投资人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律师抓住建立劳动关系实际要害部分,通过不断的发问和举证最终使法院作出驳回对方起诉的判决,为企业挽回损失近百万。
总结:面对虚假的诉讼,律师应该抓住主要细节,通过不断的发问关键部分,使法官对对方主张的事实产生合理怀疑,再加上组织一些有利证据,可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