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罗某洪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
陈健辉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1.37万人
广东-佛山
高级合伙人律师
从业15年

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罗某洪,自20121月起在广东省佛山市某出租屋内未经申请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涉嫌非法经营无牌网吧,至2012716被民警清查发现并查获非法经营的电脑30台,自开设至被查获共盈利约二万七千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以罗某洪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辨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的罗某洪涉案金额不大,经营时间不长,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可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得到检察机关的采纳。

最终,罗某洪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以检察院不予起诉结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刘某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严重,一审获得轻判
0人浏览
张某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一审判处缓刑
0人浏览
陈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一审获得轻判
0人浏览
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一审判处缓刑
0人浏览
陈某荣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认定主犯,一审获得轻判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