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张鹏律师
天津-天津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150
好评人数
1568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乘客颠起腰受伤 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赔偿
更新时间:2013-03-03
2009年12月10日,54岁的原告孙某乘坐被告公交公司的公交车行驶至平安大道十矿路口往东100米时,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致使原告孙某在车厢内从座位上颠起又落到座位上。原告孙某当时疼痛难受,后被至医院治疗。诊断为:腰椎滑脱、腰椎间盘突出、胸口椎体压缩性骨折,并于当天住院,于2010年4月21日伤情好转出院,实际住院132天,期间支出的医疗费均由被告公交公司承担。出院医嘱建议其继续卧床休养3个月、术后定期复查、约2-3年后取出固定螺钉、不适随诊。2010年6月21日,原告孙某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原告因此支付鉴定费600元。就本案双方就赔偿事宜调解不成,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赔偿合计9万余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