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6月11日,被告李某持C1型驾驶证驾驶豫G 小型普通客车。沿308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58公里+700米处与原告王某妻子刘某电动车相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六个月的女孩王笑双腿骨折的交通事故。经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字[20**]第04017号认定被告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王笑无责任。经查豫GDE41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投保交通责任事故强制险。原告王笑身体多处骨折,先经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七一医院治疗,住院27天,花去医疗被告费21584.8元。原告支付25000元后不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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