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刘伯华律师
天津-天津
从业22年 主办律师
26
好评人数
12888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签离婚协议放弃所有财产登记未成后诉讼离婚案
更新时间:2013-02-07
原告张某(女士)与被告王某(男方)经人介绍结识,2005年4月25日结婚登记。婚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太大,时有争吵,因被告有严重暴力倾向,原告无法再与其共同生活,为避免冲突双方分居,后双方曾自愿协商离婚,并有协议,为达到离婚尽快摆脱被告威胁,在协议中原告放弃所有财产(主要是共同存款),有关存款近四十万元已经过户到被告名下,但双方未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原因是被告仍提出无理要求,让原告再给他十万元才能最后解决。原告因前期履行离婚协议,已经借贷较多无力再给付,双方协商不成,遂起诉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