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 0 1 1年5月,从某到外地出差在青岛下飞机,打电话让李某开车将自己接回威海,后李某到从某住处取得宝马车钥匙,驾驶宝马车从威海出发,走到海阳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李某受伤、宝马车受损。李某住院期间,从某就要求李某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要求赔偿新宝马车一辆或者人民币50万元。后查明,李某未取得驾驶证,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一直停放在露天停车场,无人处理。宝马车是从某于2009年以38500元的价格购买的宝马轿车,另支付车辆购置税35200元并对车辆进行装修等。后双方发生争议诉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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