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杨凤文律师
山东-济宁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4
好评人数
142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运输货物在途中受损,物流公司担责
更新时间:2012-12-13
2012年5月邹城某工程装饰公司(下称“装饰公司”)与浙江某经贸公司(下称经贸公司)订立了高密度岩棉板保温材料的买卖合同,单价550元/页,数量100页,价格55000元,通过浙江某物流公司(下称“物流公司”)发货至邹城,由买家接货。之后经装饰公司验货后交给物流公司。当装饰公司到指定地点接货时发现有30页岩棉板严重断裂不能正常使用,损失达24500元。后装饰公司找物流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最终未果。后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