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张占杰律师
陕西-西安
从业27年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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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 纠纷酿成犯罪
更新时间:2012-12-02
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院西莲刑诉(2011)517号起诉书指控:2008年10月,被告人李某利用身为西安市某厂副厂长的职务便利,在取得该厂法人赵某的信任后委托被告人季某、孙某与西安某公司及某项目部处理厂房拆迁的遗留问题。2009年5月20日,西安市某厂与西安某公司、某项目部达成三方补偿协议,一次性给予某厂拆迁补偿费53万元。2009年6月19日,西安某公司在收到某项目部的补偿款后,按照三方协议及赵某的委托书,将53万元的现今支票交给季某。季某于6月22日将53万元转至孙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内,同年6月25日,孙育良将53万元拆迁款全部取出,并伙同李某、季某将钱私分,李某、孙某分的15万元,季某分的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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