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代理当事人 |
期限 |
结案 |
婚姻家庭纠纷 |
代理张某(女、九江人,本案原告) 被告:程某(男、温州人) |
3个月 |
孩子由原告抚养,离婚,财产仅一套房屋,归原告所有,不需要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 |
代理王某(女、湖北人、原告) 被告:张某(万年县人) |
1个月 |
双方有女儿,在湖北,无财产,主要目的是离婚及子女抚养权。 起诉后,经过律师的反复沟通,最后在起诉后20天左右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子女归原告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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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徐某(男、江西人、某局干部本案原告) 被告:许某(女、某局干部) |
5个月 |
本案中原告主要想离婚及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被告意在拖延时间,达到非法目的。 经过2次开庭,在一审中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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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许某(女、江西人,本案被告) 原告:洪某 |
2个月 |
本案中原告想离婚及子女的抚养权。 经过律师及法院的反复沟通,最后调解离婚,子女由被告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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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黄某(女、福建人,本案原告) 被告:刘某,江西人 |
3个月 |
本案中原告调解离婚,但是现场经过多方调解,双方和好。夫妻感情裂痕得以弥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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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张某(女、四川人,本案原告) 被告:王某,江西省鄱阳县人 |
2个月 |
这是我最精彩的案例之一。本案中双方有一个女儿在四川。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且始终不出现,最后在律师不懈的努力下,一审法院缺席判决,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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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张某(女、东北人,本案原告) 被告:杨某,江西人 |
1个月 |
经过调解,双方离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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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乔某(女、江西人、本案原告) 被告:谢某 |
1个月 |
双方重归和好,原告申请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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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林某(女、江西人,原告) 被告:查某,江西人 |
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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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经过律师和法院的努力,双方调解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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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某(女、江西人,原告) 被告:鲍某,江西人 |
2个月 |
这也是本年度精彩案例之一。原告是一名身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多年来忍辱负重,坚决要求离婚,但是被告年纪较大,坚决不同意,且始终不出现。最后,在律师的反复要求下,法院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子女归原告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