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林某某以用人单位未以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本人代理起诉到三元法院。本人接受委托后查阅了林某某在劳动仲裁阶段的基本材料发现有支持双倍工资,但是按基本工资即850元计算。遂以林某某沟通实际上每个月的工资都是2千元以上,后经过组织证据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调解结案,工资按林某某每月的实际工资计算,比仲裁阶段多争取到12000元。
劳动争议案件在三明乃至全国都是比较常见的案件,尤其是以未签订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及工伤赔偿类型较多。当事人发生此类案件往往是因为经济条件的因素所以不请律师也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而是自己一味的去主张。往往此类案件的证据有限,再加上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证据不足,要不得到的赔偿较少或者根本得不到赔偿。本人建议以后发生此类案件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专业人士,在经济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援助律师帮忙处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