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的员工是一个管理人事的主管,自己作为人事主管,确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赔偿,提出10多万的请求,当事人因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对该案缺乏信心,我们接受公司的委托后,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从邮件、管理档案等方方面面入手,最终在仲裁开庭时,我们的抗辩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员工的请求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