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老人旅游被门槛绊倒 旅行社被判担责六成
周南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658人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从业16年

老人旅游被门槛绊倒 旅行社被判担责六成
83岁的张老伯在古镇参观时被门槛绊倒受伤,他认为这是旅行社没及时提醒所致,于是起诉索赔。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年10月12日依法判决旅行社担责60%,赔偿张老伯2.4万余元。

  张老伯是在2011年3月28日参加“乌镇海宁”一日游活动时,被门槛绊倒受伤的。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老伯认为,绊倒他的门槛高达70厘米,旅行社没有安排人员搀扶,也没有及时提醒,存在管理疏漏,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8万余元。

  由于旅行社在保险公司投了旅游责任保险,请求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张老伯与自己并无合同关系,只有在旅行社依法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才能由旅行社向自己理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老伯与旅行社之间存在旅游合同关系,他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无不当。但张老伯与第三人并无任何合同关系,要求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本案中,双方在旅游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旅行社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而对张老伯摔伤,旅行社未能证明已采取必要措施,应承担违约责任。作为年逾八旬的老年人,张老伯在游览时如自身存在困难,应及时寻求帮助,避免发生危险,但他在跨越较高的门槛时未能量力而行,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法院因此确定旅行社担责六成。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妻子出轨丈夫砍杀情敌获刑
0人浏览
男子虚构身份诈骗十一万获刑四年
0人浏览
辣妈谈对象骗人2万获刑1年
0人浏览
老夫怀疑女儿非亲生起诉少妻离婚被驳
0人浏览
老板被人欺负 员工出头获刑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