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介绍:
本案属于大型客车市区内载客,相互之间争抢客源,排挤对手的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暴力的手段,不仅砸毁了车辆,还对驾驶人员进行了人身攻击,给营运车辆基本秩序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南京刑事辩护庄荣华在此次案件中代理辩护的韩某,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承办检察官交流多次,终达成一致,将韩某为列为刑事责任追究人员,转为案件的证人,对韩某造成的社会不利后果,以其他处罚形式来完成。
而对于本案主犯陈某,也正是实施暴力手段的当事人,也是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辩护代理的对象,本案法院审理阶段法官也接受了律师的意见,对于聚众闹事,暴力残害竞争对手的案件未从重处理,加之律师协调当事人在受害人之间形成赔偿谅解的重要量刑情节,据此,当事人在律师的建议下积极配合司法审判工作,达到满意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