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案情较为复杂,原告在数年前出售一房屋给被告,房屋依照市价进行交易,但原告愿意出售房屋有一个条件,即5年后被告必须以同等的价格再将该房屋出售给原告,至此,双方都同意此方案,并且是先签订回购承诺书,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支付房款,再过户产权。
但5年过后,该处房产产生了一定的幅度的涨价,被告不愿意再将该房屋依照原先的价格交付给原告,至此双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调解数次无果,终走上了诉讼程序。
接案后,庄荣华律师仔细分析了所有案件的证据材料,准备了数份法律意见书,在白下法院即房屋所在地进行了立案程序,后转入诉前调解阶段,乔法官进行了调解,在庄律师多种谈判方式逐步进行下,被告同意支付15万元,但离原告的预期差距较大,后调解不成进入实际诉讼程序,但庄律师仍然没有放弃此次调解形成的基础,待法院第一时间确立审判员之时,庄律师及时的联系了承办法官,提交了此前双方谈判的具体意向、争议焦点,以及对方的工作单位,经济实力、可承受能力范围等信息,与承办法官进行了多次沟通,也表达了原告的诉讼实际意愿,法官再听取庄律师意见后与被告进行了联系。
数次沟通之后,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原告256000元,在此期间仅凭电话操作,双方都没有碰面,庄律师的律师意见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起到了诉讼实战的作用,最终约好时间一次将此次调解书签订,签订之时对方当场交接了所有钱款。
沟通、调解的艺术和技能不是每个律师都拥有。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