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初普洱市公安局经工作获取线索,一伙湖南人与西双版纳勐海县人合谋进行毒品犯罪,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26公斤(26400克),毒品含量17.5%,查获毒资300余万元。
我的当事人左XX,男,哈尼族,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人。公诉机关指控左XX犯走私、运输毒品罪,经法庭开庭审理,查明左某起的是次要作用,不是本案的卖家、买家,为了少量酬劳为老板走私、运输毒品,最终认定为从犯,法院判处左某:被告人左某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