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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烨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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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代理,帮助女方分得百万房产
更新时间:2012-08-11

  柳小姐和汪先生是在出国留学期间相识的,学业完成后一同回国并进入同一家公司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待工作稳定以后,两人便在2002年底登记结婚。结婚以后,汪先生的母亲出了首付款(房价的1/3),汪先生和柳小姐办理了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证上登记了汪先生、柳小姐和汪母三人的名字。

  结婚之初,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柳小姐越来越发现汪先生是一个独断专行的人,对于各种家庭事务,汪先生几乎不与柳小姐商量。起初,柳小姐还可以忍受,但越到后来就越是无法忍受。另外,结婚快十年,两人仍然没有孩子,这使得两人的感情更加脆弱。

  在这样一种毫无感情、毫无温暖的婚姻状态之下,柳小姐感到心力俱疲,经过再三考虑,她向汪先生提出协议离婚,但汪先生不同意。柳小姐无奈于2010年9月搬出,独自在外租房居住。柳小姐希望尽快离婚并分得其应得的1/3的房产份额。

  经朋友介绍,柳小姐就此事咨询了张烨律师。本律师了解情况后和柳小姐仔细分析了案件的形势:利,柳小姐的要求合理合法,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弊,如果男方故意阻挠拖延,这个案子处理的周期可能会比较久,因此一定要有耐心。经过考虑,柳小姐决定聘请本律师全程代理该起案件。

  本案的进程可谓一波三折,预计的难点一一出现,但也被一一破解:

  (1)男方先是故意拖延,在开庭时表示不同意离婚,导致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准离婚;

  (2)过了6个月之后,女方第二次提起诉讼,男方依然采用拖延策略,但此次法院并未采纳男方的意见,判决准予离婚;但对于房产分割,男方仍然阻挠,法院以该套房产所有人中存在夫妻以外的第三人(汪母)为由,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建议女方另案起诉。

  (3)待离婚判决生效以后,女方就房产分割问题另行起诉,在该诉讼中,男方又提出了其母亲出资远大于1/3、女方基本没有出资等说法,都被女方一一驳回,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分得了将近百万元的房产份额。

  本案虽然耗时一年半之久,但对柳小姐而言却是值得的,既让她脱离了不幸福的婚姻,又获得了应属的经济补偿。

  关键词: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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