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某、周某某系于2000年10月14日获得"双向加型土工格栅"实用新型专利,后与重庆市永固工程拉筋带厂有限公司、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因该专利侵权产生纠纷,重庆市永固工程拉筋带厂有限公司、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有效审查决定,重庆市永固工程拉筋带厂有限公司、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滕言平律师代理熊某某、周某某参加诉讼。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驳回重庆市永固工程拉筋带厂有限公司、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诉请,委托人获得全面胜诉。此案已收录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编著的《知识产权名案评析5》【案例6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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