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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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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兑现从轻判2年
更新时间:2012-07-31

2010年初的一天,范某伙同他人,拿着一张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来到某市一家典当行,要求贴息兑现。该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上显示出票行为中国银行某支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因票面金额很大,典当行为了慎重起见,联系银行核实此票的真假,获悉该行未承兑过这张汇票,即打电话报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伙同他人,明知是伪造的汇票,仍予以使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且系犯罪未遂的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票据诈骗是严重犯罪行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据诈骗的死刑,但情节严重的仍然可以判无期徒刑。随着大额承兑汇票交易现象的日益增多,其中隐藏的交易风险应当引起交易者警惕。广大用户如有相关票据疑难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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