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海的父亲于1998年去世后,王大海的母亲带着他改嫁到城里。王大海的祖母于2004年去世,去世时没有遗嘱。王大海的祖父与2010年12月去世,去世时也没有遗嘱。王大海的祖父、母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块,地上建有9间房屋。
2011年1月,王大海找到其伯父,要求分割其祖父母的遗产。其伯父说,王大海已经随母亲改嫁到城里,无权分遗产。此时,王大海祖父母所在的村子已经开始拆迁。其伯父,没有经过王大海的同意,与村里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王大海于2011年4月,委托律师,追讨祖父母的遗产。律师经过调查取证,调取了王大海祖父母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北京市拆迁评估价格结果通知单》等等重要证据。证明上述宅基地使用权是王大海祖父母的,上述宅基地上的房屋也是由王大海祖父母所建造,结合《北京市拆迁评估价格结果通知单》对该宅基地以及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总价,其祖父母的遗产共计人民币140余万元。
由于王大海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王大海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他随母亲改嫁的事实,不影响他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院最终判决,王大海分得其祖父母的遗产70余万元拆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