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刘仍安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32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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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被判无效
更新时间:2005-12-15
2005年6月上海市面上某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极具代表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方姚某起诉二被告李某与张某,主张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将产权恢复至原状。刘仍安律师代理了原告方参加诉讼,通过一系列相关间接证据来证明二被告之间签订的系争房屋买卖合同是恶意串通行为,应属无效。 刘仍安律师经调查,发现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张某(女)原系同事。原告姚某(女)与第一被告李某(男)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3年,双方共同购买系争房屋,登记于李某名下。2003年9月,因双方不和,第一被告搬离系争房屋,由原告居住至今。2005年4月原告才得知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在隐瞒原告的情况下,以明显偏低的价格签订了系争房屋的买卖合同,并于2005年3月办理了产权过户。第二被告张某以系争房屋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贷款450000元,《抵押合同》中张某的地址登记为系争房屋所在地址。 原告方姚某的代理人刘仍安律师在组织证据方面,围绕系争房屋是婚后购买、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与原告的夫妻关系知晓、二被告系同事、签订合同非经中介等事实来进行。通过向法院提交《结婚证》、2003年被告购房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房地产权证》、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二份、第一被告发给原告的短消息等间接证据,来证明双方签订合同的恶意串通行为。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期过户至第一被告名下。 由于刘仍安律师巧妙的运用了相关的证据,最终维护了原告姚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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