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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设置圈套诱惑他人 迷信诈骗终被判刑
更新时间:2008-05-24
中国法院网讯 5月22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采取迷信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岑起南、魏日礼、刘运昌依法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岑起南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魏日礼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刘运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27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岑起南、魏日礼、刘运昌与“二姐”(姓名不详、在逃)合谋后,骑摩托车窜至北海市铁山港区赤江新地磅处,当见到被害人谢某时,刘运昌便假装向谢某问路找一个看风水的老头算命,“二姐”趁机骑一辆摩托车过来自称认识老头,刘运昌提出给“二姐”和谢某各50元钱帮带路找老头,谢某表示同意后,“二姐”即骑摩托车搭谢某,岑起南在附近尾随负责望风,将谢某骗至铁山港区兴港镇杨屋村委刘屋村村边,魏日礼在该处等候扮老头的孙子。在骗取谢某的信任后,魏日礼对谢某说她家有两个“白虎”(封建迷信),叫谢某从家里拿出一些金银、钱财给他祖父“旺一旺”做“法事”消灾,越多越好。谢某信以为真,搭“二姐”的摩托车回家取9500元钱交给魏日礼,魏日礼收取后对谢某说今天是最好的日子,不许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否则她就要死,叫谢某往赤江方向走,每走一步摘一片树叶丢在地上,然后用脚踩一下,一共摘199片树叶,走199步,不能回头看,被告人一伙趁机逃离现场。

此外,被告人岑起南、魏日礼、刘运昌以与上述相似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被告人岑起南共参与诈骗9起,涉案金额人民币41657.50元;被告人魏日礼共参与诈骗7起,涉案金额人民币37757.50元;被告人刘运昌共参与诈骗8起,涉案金额人民币40257.50元。

银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岑起南、魏日礼、刘运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采取迷信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情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出赃款的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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