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其系外埠来沪务工人员,根据司法实践的惯例,很难判处缓刑。经赵海根律师辩护后,法庭采纳了赵海根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07年12月25日圣诞节期间对王桂英宣告了缓刑,打破了对外地人员不适用缓刑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