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国际货物买卖纠纷
受案机关: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
裁决结果:全部胜诉
本律师代理申请人美国A公司与广东B公司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一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B公司支付赔偿金、违约金、补偿律师费、交通费等共计30余万美金。该案全部胜诉。
A、B两公司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A公司下达订单后,B公司完成部分订单交货义务,致B公司损失。A公司申请仲裁要求B公司承担赔偿金、违约金、补偿律师费、交通费、机票费、公证费等各项损失。
近期,该案作出裁决,裁决B公司承担上述责任。
该案全部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