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未行尸检,医院为何承担80%责任
一、案例背景:一场手术引发的悲剧
2020 年10月 8 日,患者王先生因“反复尿频、尿急”入住A医院,入院诊断为前列腺癌根治术后复发、膀胱癌可能、肿瘤骨转移等。10月 16 日,医院为其施行“经尿道复发前列腺肿瘤切除术 + 左侧输尿管镜检术”,术后患者于10月 18 日出现气促、腹胀等症状,当晚再次手术时因膀胱破裂修补术中心跳停止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诉至法院索赔85万余元。医院辩称治疗符合规 范,患者死亡系自身疾病发展所致,且司法鉴定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矛盾,不应担责。
二、争议焦点与判决核心:尸检缺失与 80% 责任的关联
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揭示了医院三大过错:一是术后对患者病情变化重视不足、处置不及时,延误膀胱破裂的诊断治疗;二是未履行尸检告知义务;三是病历书写不规范,未记录手术出血量及输血量。其中,“未告知尸检”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患者死亡后,医疗机构必须告知近亲属尸检规定。本案中,医院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该义务,导致患者死亡原因无法通过尸检明确,司法鉴定亦因死因不明无法判定责任比例。法院结合患者自身疾病基础与医院过错,最终酌定医院承担 80% 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 64 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4 万元。
三、医患双方处理医疗纠纷的核心注意事项
(一)医疗机构需严守三大义务
1、尸检告知义务不可懈怠
尸检是明确死因的关键依据,医疗机构在患者死亡后,必须书面告知近亲属尸检的时限(48 小时内,冻存可延至 7 日)及法律意义,并留存告知记录。本案中,医院因未履行该义务,直接丧失了通过尸检厘清责任的机会,成为承担高额责任的重要原因。
2、病历书写与病情监测需规范
病历是医疗行为的法定记录,本案中“未记录出血量” 等不规范行为,直接被鉴定为过错。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及时、准确、完整,术后需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变化,避免因“观察不到位”引发纠纷。
3、纠纷发生后主动固定证据
面对病情突变或患者死亡,医疗机构应第一时间封存病历、现场实物,主动引导患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避免因证据灭失陷入被动。
(二)患者及家属需把握四大要点
1、重视尸检的必要性
尸检是查明死因的核心手段,家属应在收到告知后及时决定是否同意,避免因拖延丧失时机。若对死因存疑,应主动要求尸检并配合相关程序。
2、妥善保存全部医疗凭证
医疗费票据、检查报告、沟通记录等均为重要证据,本案中原告通过举证医疗费 34490.97 元获法院支持,可见凭证留存的重要性。
3、及时委托专业力量介入
医疗纠纷涉及复杂医学与法律问题,家属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不懂鉴定程序、赔偿标准等错失权益。
4、理性主张赔偿金额
本案原告诉请 85 万余元,法院最终支持 68 万余元(含精神损害赔偿),提示家属应结合实际损失、过错程度等合理主张,避免因过高诉求增加诉讼成本。
四、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的关键作用
本案中,患方律师的专业操作成为权益保障的重要支撑,其作用体现在三方面:
1、精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律师依法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通过专业机构明确医院三大过错,为责任认定奠定核心依据,弥补了家属医学知识的不足。
2、全面梳理赔偿项目与金额
律师精准计算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其中死亡赔偿金按 2021 年城镇标准计算 17 年获法院全额支持,体现了对赔偿标准的熟练掌握。
3、庭审中直击争议焦点
针对医院“鉴定意见矛盾”的抗辩,律师结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规,强调医院未履行尸检告知义务的违法性,最终促使法院采纳80%责任比例的认定。
五、案例启示
本案以“80% 责任”的判决结果,凸显了医疗纠纷中“程序正义”与“实体过错”的双重重要性。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规范诊疗,患者的证据意识、理性维权,加之专业律师的桥梁作用,共同构成化解纠纷的关键。唯有医患双方均严守法律边界,才能在维护权益与保障医疗秩序间实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