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年底,李女士和张先生经人介绍相识。李女士是河北人,家中独生女,父母均有稳定工作,家境殷实。张先生是北京本地人,父母均是北京某郊区人,家里有三个姐姐。张先生家境一般,但是他的工作能力比较强,每月收入不菲。两人相识时,李女士刚刚从学校毕业,年轻漂亮,张先生比李女士略长几岁,有多年的工作经验,成熟稳重,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互相获得了对方家人的认可。
2015年3月,在家人的资助下,张先生以42万元首付款、88万元贷款,以及约13万元的税费和中介费,购买了北京市大兴区一处60平米的房产,每月需支付5000元房贷。目前,房屋现值220万元。
2015年10月1日,李女士和张先生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俩居住在新购房屋内。2016年7月,双方以12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奥迪车,其中女方父亲出资7万,该车登记在张先生名下;2017年5月,双方以男方父亲的旧车置换加差价的方式,出资15万元购买了一辆新车,该车也登记在张先生名下。
2017年8月,李女士生下女儿张小妹。李女士称,婚后张先生父母及姐姐经常强行入住夫妻俩本就不大的房子里,导致夫妻俩矛盾不断。女儿出生后,因张家人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不愿意照顾李女士母女。为此,李女士父母特意从河北来到北京照顾李女士坐月子。在坐月子期间,张先生父亲曾辱骂李女士,其家人也多次称李女士“你一外地人……”。
出了月子以后,李女士带着女儿回了河北老家,张小妹从此由姥姥姥爷抚养照顾。在李女士与张先生家人的冲突中,张先生没有保护妻子,令李女士心灰意冷,夫妻感情日益冷淡。2018年4月,张先生发现李女士与同事的暧昧聊天记录,持刀威逼李女士承认出轨,李女士随后搬离了双方的居所。张先生带着三个姐姐多次闹到李女士单位,并在李女士回家取自己的东西时,殴打李女士。
2018年4月中旬,李女士来到家理律所,寻求离婚。当月月底,李女士就收到了张先生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
办案经过
李女士委托家理时,最大的诉求是尽快离婚,保住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支付必要抚养费,尽量要回父亲7万元车辆出资款,不求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家理律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了擅长处理家庭矛盾的律师。拿到对方起诉状后,律师发现张先生竟然要求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要求我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每次开庭,张先生的三位姐姐均全程陪同,逮着机会就辱骂我方当事人。
律师认为,男方家人欺人太甚,因此建议李女士利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该得的财产也绝不要放弃。在开庭过程中,律师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将张先生的姐姐们挡在法庭之外,并指出男方提出的亲子鉴定申请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必要证据支持,获得法院支持;同时,律师还一笔笔核对了男方自结婚至今的所有银行流水记录,发现男方一直向女方隐瞒自己的真实收入,要求法院按照男方的实际工资计算抚养费,均获得法院支持。 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李女士争回了自己的尊严和应得的财产权益。
案件结果
本案一审经判决结案,双方离婚,张小妹由李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需支付5000元抚养费;张先生需支付李女士房屋补偿款10万余元,张先生需向李女士支付4000元房屋评估费;二手奥迪车辆归张先生所有,但需要支付李女士折价款4万元,双方名下存款、公积金均分。
一审判决下发以后,张先生向二中院提起上诉,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