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许女士是某名校硕士毕业,工作稳定且收入较高,并且已经顺利在北京落户。2014年,许女士经人介绍认识魏先生,魏先生自称是硕士毕业,已考取某名校博士研究生。两人相识以来,魏先生从未外出工作过,其在外省省会城市有两套房产,靠收取房租度日。相识后不久,双方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交往。
2015年4月,许女士以总价207.6万元购买丰台区某处二手房屋,首付款84.6万元,贷款123万元。其中首付款中有80万元来自于魏先生家,剩余首付款、中介费及税收等约10万元,由许女士筹措支付。该房屋登记在许女士名下,现值330-350万元,贷款本金还有117万元。
2015年7月,许女士拿到房产证;2015年9月,魏先生与许女士登记结婚。
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2017年6月,魏先生频繁出现疲惫乏力、胃口较差、进食后呕吐的症状,一个月不见好转,于2017年7月经医院确诊为尿毒症,住院治疗将近一个月。出院不到三天,魏先生又因身体不适,再次入院治疗半个月。在魏先生就医前期,许女士及其父母陪同看护,并支付了数万元医药费。
魏先生确诊患尿毒病后,许女士感到心力交瘁。此时,许女士的父母前往魏先生所说的学校打听,发现魏先生并不是该校的博士生。后来,许女士和父母还从魏先生的病历里发现,其早在10多年前的体检中就发现有高血压,却从没有对许女士提起过,许女士及家人怀疑魏先生故意隐瞒病史,欺骗自己与之成婚,造成今天两个家庭的痛苦。魏先生则认为许女士对病重的自己疏于照顾,且不愿意资助自己换肾保命,因此率先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办案经过
魏先生确诊患尿毒症3个月左右,许女士就在父母陪同下来到了家理律所。许女士指责对方有骗婚的嫌疑,她不想因为这段婚姻而坠入万劫不复之地,但是又不忍心弃丈夫于不顾。律师劝其先回家明确自己的心意,虽然魏先生存在骗婚,但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对方户籍在外地且病重,目前起诉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半年后,许女士再次来到律所咨询,这次是魏先生主动起诉了,家理律所指派了姜春梅律师、曹子燕律师为许女士处理本案。
许女士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但是想要保住房产,尽量少给对方折价款。两位律师虽然很理解许女士被骗婚后的悲愤心理,但是魏先生目前病重且对首付款贡献较多,诉讼形势对许女士不利,建议尽量达成调解。因此,两位律师多次向法庭调解员说明双方的婚姻情况,表明我们要房产的意愿,魏先生起初坚持要110万元折价款,但经过曹律师将近20次的沟通协调,双方以75万元达成调解,魏先生还给予了许女士剩余35万元一年的筹款期。
案件结果
本案经调解结案。双方自愿离婚;房产归许女士所有,贷款由其偿还;许女士给予魏先生75万元折价款,第一笔40万元于两个月内支付,第二笔35万元于一年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