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电梯公司给物业公司维保电梯。物业公司拖欠电梯公司的费用一直不给,累计下来拖欠了20万。后电梯公司起诉要求支付维保费和违约金。物业公司说,电梯配电箱内有灰尘,电梯井里有垃圾,电梯公司也违约了,所以双方都违约,不应该支付违约金。
刚代理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家电梯维护公司,被告是物业管理公司。被告长期拖欠原告维保费。2024年夏合同到期,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因此成讼。包律师代理原告方。本案中涉被告管理的两个小区,而两个小区的维修保养合同又是用两个公司名义签订的,因此本来是一个案件,只能按2个案件去诉讼。在此也提醒各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审核对方主体身份。明明是生意是和一个公司做的,但是如使用两个以上公司主体签约的,将来走法律程序时必须得分开,一定程度上会带来麻烦。
在一审中,被告也承认确实拖欠了维保费。但是主张原告也存在违约之处,双方互相违约,不应支付违约金。被告提出的原告违约之处是,被告管理的电梯的基坑内有垃圾,配电柜内壁有灰尘等等不影响电梯运行安全的微不足道的问题。被告非常重视这些问题,都打印成彩色放大照片作为证据当庭举证,并依据双方的合同,对原告进行了罚款,合计罚款3600元。而二被告拖欠原告维保费分别达到9万元和11万元之多。
我方围绕已经履行合同主义务、被告所提瑕疵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以及被告欠费造成损害远非原告卫生没做好能相提并论展开。特别是,被告提出的“吹毛求疵”式抗辩不足以抵消被告拖欠维保费的违约责任。最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维保费和违约金。对被告提出的3600元罚款,直接从维保费中抵销。但是被告依然不服,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送达后,被告立刻支付了维保费、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于是本案圆满结案。于是我给电梯公司写了个解除被告财产保全申请,感谢不赖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