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某某诉某国经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争议标的22余万元,作为某国经公司的代理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对证据的收集及详细梳理,专业分析出案件性质并非施工合同纠纷而属于一般服务合同纠纷,并向法庭详细论述,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答辩意见,成功避免了因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导致败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