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甘民申93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屠x飞,男,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xx县。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刘x强,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xx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x荣(系张x华次子),男,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xx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x伟(系张x华长子),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xx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x英(系张x华妻子),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xx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x英(系张x华母亲),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xx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x国,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军,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屠x飞、刘x强因与被申请人张x荣、王x伟、李x英、张x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11民终9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屠x飞、刘x强申请再审称:1.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屠x飞不是案涉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有新的证据提交,申请证人李x学、晏x玉、李x军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2.一、二审法院据以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x公交认字[2015]第0003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系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刑讯逼供取得的笔录作出,xx县公安局取证程序违法,依据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3.xx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xx公诉刑不诉[2017]1号不起诉决定书应作为定案的依据,一、二审法院对该证据不予认定,严重侵害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4.一、二审法院以民代刑,判决再审申请人为本案肇事者,赔偿四被申请人损失,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被申请人提交书面意见称:1.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了责任划分,足以认定屠x飞肇事的事实,且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书中所述的事实并不排除其肇事的事实。2.再审申请人主张事故认定书系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而作出,系其自说自话且没有相关证据证明。3.xx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xx公诉刑不诉[2017]1号不起诉决定书只能作为认定再审申请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不能作为排除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4.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所谓新证据已经超过举证期限,且该证据不属于新证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屠x飞驾驶拖拉机与行人张x华相撞,致张x华死亡的事实不清,应当进一步查明。屠x飞、刘x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指令甘肃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长 陈 x
审判员 张x梅
审判员 满x梅
二Oxx年x月x日
书记员 王x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