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亲属小A在会泽中医院治疗,认识了被告叶某某母亲,在聊天过程中,认识叶某某,了解得知叶某某系离异,现在单身,于是将叶某某介绍给自己的堂兄弟吴某某,A把自己堂兄弟吴某某的微信推给叶某某,吴某某和叶某某加了微信,互有好感,2021年4月,吴某某、父亲及小A来到叶某某会泽县迤车镇马路乡,相互见面,叶某某及家属说要嫁给吴某某,要8万元的彩礼。后吴某某和家人商量后同意女方及家属的要求,吴某某为了结婚生子,完成人生圆满,四处向好友借钱,凑足8万元的彩礼,于2021年4月18日,吴某某、父亲及小A来到叶某某家,将8万元现金交付给叶某某父亲,2021年5月19日,吴某某按照会泽县驾车乡白坭村的风俗举办酒席。后叶某某在吴某某家居住2个月后,称病去医院治疗,叶某某经常向吴某某索要医疗费及生活费,因吴某某无力支付任何钱款,叶某某没有回吴某某家,且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案件经过:
2021年9月,受吴某某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对案件双方充分了解后,向当事人出具《法律分析意见书》,并及时为当事人做好疏导、风险提示,提出建议。到叶某某马路乡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叶某某婚姻登记情况,到马路乡司法局请求协助,到村委会去走访调查,调取叶某某及其父亲身份信息。2021年10月份起诉到会泽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
2021年11月5日,在充分证据的面前,被告只能承认收到彩礼,并愿意返还,法院出具调解书,被告及其父亲余2022年6月30日前返还彩礼76000元;取得圆满的成功
案件启迪:
本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1、彩礼返还问题,2、证据意识
首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彩礼”的概念作出明确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其次、本案存在证据不全,起诉困难,通过委托律师,机关调取,走访调查,客服重重困难,最后起诉到法院。本案能够取得好的结果,因为当事人具有证据意识,一般现金交付,被告到法院不认可,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很容易败诉。但本案中在交付彩礼过程中,第一、录像;第二、媒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