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
赵某英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涉案房屋由赵某英继承所有。
赵某湖在一审法院辩称,同意按照孙某的遗嘱对涉案房屋进行处理,若涉及应该由其继承的份额,其转赠给赵某英,因为赵某英只有该套房屋,且三十多年来孙某一直由赵某英照顾,赵某英应该多分。
赵某亮在一审法院辩称,不同意由赵某英继承涉案房屋。公证遗嘱无效,涉案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涉案房屋使用了父亲赵某刚的工龄,该工龄对应赵某刚的相应遗产价值,孙某处分包含赵某刚的财产应属无效。
赵某亮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由赵某刚与孙某的继承人按份共有,或改判待涉案房屋能上市后再将产权归属和补偿一起解决。
事实和理由:涉案房屋属于赵某刚与孙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孙某个人财产。
第一,孙某购买涉案房屋时使用了赵某刚43年工龄,还有占总房价12%的军人职业补贴,故该房屋产权的取得在于赵某刚。
第二,涉案房屋属于房改房,房屋中已故配偶的工龄优惠体现的是享有物权的资格,而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房改房的购买资格决定产权归属,出资仅具有债权意义。
第三,涉案房屋产权归属的判定应符合房改房政策本意,房改房政策系给予赵某刚房产购买资格,且涉案房屋不能上市,若物权债权长期分离会导致这部分遗产得不到实现。
被告辩称
赵某英辩称,同意一审判决。
赵某湖述称,同意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
赵某刚与孙某系夫妻关系,育有赵某英、赵某亮、赵某湖三名子女。赵某刚于1982年3月去世。孙某于2015年1月去世。1998年12月30日,孙某与单位签订《军产住房出售协议书》,购买涉案房屋,使用孙某军(工)龄41年,赵某刚军(工)龄43年,购房款为16477元。2000年6月30日孙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涉案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双方未能对房屋的市值达成一致。
孙某于2002年4月28日经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内容为:“我立本遗嘱,将属于我的房产做如下安排: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的房屋。产权属于我所有,在我去世以后,上述房产全部遗留给我的女儿赵某英个人所有。”。
法院认为,公民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孙某立有公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赵某亮主张涉案房屋在购买时使用赵某刚的军龄,处置了属于赵某刚的财产。军龄对应的财产权益非财产,涉案房屋系孙某的个人财产,其有权处置,故孙某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对赵某英要求继承涉案房屋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赵某刚军龄对应的财产价值属于赵某刚的财产,其继承人可以继承,但因该房屋不可上市交易,且双方未能就房屋市值达成一致,故现无法确认其继承人应继承赵某刚财产的数额。可待分割条件具备后,再行分配。
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由赵某英继承所有。
房产律师点评
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一、涉案房屋是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还是孙某与赵某刚的夫妻共同财产;二、涉案房屋的继承问题。
关于争议焦点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查明的事实,赵某刚于1982年去世,涉案房屋系在赵某刚去世后由孙某单独购买,房屋出售协议书上载明房屋买受人为孙某,房屋购买时的交款票据亦显示交款人为孙某。
因涉案房屋的购买与购房款的交纳均发生于赵某刚去世后,故法院据此认定涉案房屋系孙某的个人财产,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赵某亮上诉主张涉案房屋系赵某刚与孙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对其所述,不予采信,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争议焦点二,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根据查明的事实,涉案房屋在购买时使用了赵某刚的工龄,该部分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应作为赵某刚的遗产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
赵某亮主张赵某刚的遗产应作为房屋份额在本案中予以分割,因赵某刚工龄所对应的财产价值不影响按照孙某遗嘱对涉案房屋整体进行处理,且房屋现不可上市交易,双方亦未能就房屋市值达成一致,故赵某亮可就此另行主张权利。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继承人可待赵某刚工龄在房屋中对应的财产利益具备分割条件后,再行分配,亦无不当。
办案心得
一、遗嘱的重要性与律师的指导作用
在本案中,孙某的公证遗嘱成为了决定涉案房屋归属的关键因素。遗嘱是公民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的重要方式,律师在遗嘱的订立和执行过程中可以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遗嘱的法律要求和程序,确保遗嘱的形式要件合法有效。例如,在本案中,孙某的公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这为遗嘱的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律师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为其制定个性化的遗嘱方案,明确财产的分配方式,避免因遗嘱不明确或不合法而引发纠纷。
二、房改房产权的认定与律师的专业分析
房改房的产权认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工龄优惠、购房资格等多个因素。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产权分析。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涉案房屋为孙某的个人财产,主要依据是房屋的购买时间和购房款的交纳情况。律师可以通过审查相关证据,如房屋出售协议书、交款票据等,为当事人提供关于房改房产权归属的专业意见。同时,律师还可以解释房改房政策的本意和法律规定,帮助当事人理解产权认定的依据。
三、遗产分割的复杂性与律师的策略制定
本案中,赵某刚的工龄对应的财产价值成为了遗产分割的焦点问题。遗产分割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冲突,需要专业的策略制定。
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遗产分割策略。例如,在本案中,法院认为赵某刚工龄对应的财产价值可待分割条件具备后再行分配。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关于遗产分割的时间节点、分割方式等方面的建议,帮助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证据的收集与律师的举证责任指导
在继承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和举证责任的承担至关重要。律师可以指导当事人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遗嘱、房屋购买合同、交款票据、工龄证明等。
在本案中,赵某亮主张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确保自己的主张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同时,律师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关于举证责任的法律指导,帮助当事人正确履行举证责任,避免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