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双方通过好友介绍相识,因双方婚前交往时间过短,互相缺乏了解,双方在观念、性格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在婚后发现男方隐瞒其个人婚前巨额债务、撒谎成性,隐瞒生理疾病等问题,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双方正式于2022年1月1日分居。于2022年5月18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双方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为由,于2022年8月26日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2023年3月22日,委托人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同意离婚,但主张返还彩礼。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30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判决您返还男方彩礼6万元。委托人认为不应当返还彩礼,且一审由于不知如何举证导致未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是提起上诉。
二、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一审法院认定男、女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极短,未共同生育子女,且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直分居至今,给付彩礼的目的显然未完全实现,故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等因素,酌情确定您向男方返还彩礼6万元。通过前期跟您沟通、对现有材料的整理,大量法律检索、研究后,律师建议从支持返还彩礼几个条件着手整理证据材料并提起上诉。
三、案件结果: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离婚,达到委托人的诉求。
四、办案亮点: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是否应当退还彩礼、彩礼的数额、以及若要退还彩礼,退还的比例是多少。一审法院认定彩礼金额为10万元,判决女方退还彩礼6万元。当事人是二审阶段委托的我们,接案后我们迅速跟当事人核实案件情况、梳理证据、提起上诉,本案经长沙中院组织开庭审理、庭后调解,但双方的方案差距仍然很大,而且双方的关系闹得很僵。但我们并未放弃,直至二审判决作出前,经过多轮谈判终于和对方达成和解。最终为当事人取得只需退还2万元的结果,当事人对我们的服务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