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广*铁路建设需从白云区江高镇*村范围内征地158亩,被征土地中包括之前由某知名橱柜企业承租的部分土地31亩(共承租165亩)。根据*村与征地单位的约定,若需在征地红线外征地、拆迁的,必须在*村参与下进行。在没有*村参与的情况下,该橱柜企业单方与征地单位达成协议,将其承租的165亩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交由征地单位拆除并取得补偿款,并单方决定不再支付土地租金。*村要求参与分配拆迁补偿款,但是,该橱柜企业不予理睬。
【主要经办流程】:1、代表*村制作致该橱柜企业、征地单位的《律师函;
2、制定诉讼方案(提起侵权而非违约之诉,先诉一案),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自行评估出索赔确切数额,制作其他起诉材料并提交管辖法院;
3、为完成法院受理起诉所需的"行政处理",尝试启动信访程序;
【案件当前状态】:已结案。信访启动后行政机关的介入对该橱柜企业有所触动,最终同意与*村和解。
【经验】:1、案由、诉讼方案的确定应予重视;
2、律师函的正确写法,事实部分一般应该按照顺序排列、评论部分应该将多个要点分层阐述;
3、应该在第一时间掌握涉案款项的动态,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不继续朝着对我方不利的方向发展,也会对对方产生直接压力;
4、应该将信访作为办案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