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南昌某产业发展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诉江西某智能科技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房屋租赁合同一案,一审法院判决江西某智能科技公司向南昌某产业发展公司支付租金和利息。江西某智能科技公司提起上诉。
二、法院判决
二审经过开庭达成调解,仅需支付租金,不需要支付利息,为江西某智能科技公司节省损失将近20万元。
律师点评:法律规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或者减少,违约金还应该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在本案中,因为造成违约的责任不在上诉人,违约金又过高,所以二审双方达成调解,免除了所有的违约金。